2024年05月03日 星期五
山东印发《关于金融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意见》
2017-08-02

日前,人行济南分行、山东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财政厅、商务厅、金融办、银监局、证监局、保监局联合印发《关于金融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进一步加大物流业金融支持力度,助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。
    《意见》提出,各金融机构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,突出信贷支持重点,加大对多式联运、冷链物流、供应链一体化、城乡配送、智慧物流、信息共享平台等重大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,加大对物流新模式、新业态和物流企业兼并重组、转型升级以及物流园区、物流基础设施的信贷支持力度。
    《意见》明确指出,“对经有关机构认定的我省星级物流园区和企业,加大信贷支持力度”,以及“降低物流企业代收货款的银行交易手续费”。山东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自2012年至今共开展了五批星级物流企业和等级物流园区认定工作,全省共有368家企业申报了等级认定,授牌225家,其中五星级物流企业13家、四星级物流企业55家、三星级物流企业80家,Ⅲ级物流园区14家、Ⅱ级物流园区18家,Ⅰ级物流园区7家。2017年4月,协会与齐鲁银行签约,银行向协会会员单位和星级物流企业整体授信10亿元。目前已经有40多家企业提交了融资需求,正在银行办理具体项目的授信审批流程,该项政策有效解决了部分中小型物流企业融资困难。2015年10月,协会开始和山东省工商银行合作,共同推出了物流代收货款收单业务。物流代收货款收单业务降低了资金支付结算成本,满足了货主单位货款资金安全需要,提高了物流企业代收货款资金的周转效率。
    下一步,协会将依照《意见》相关要求,积极落实对星级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措施,努力降低物流企业代收货款手续费,为物流企业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,促进我省物流业的健康高效发展。



山东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   鲁ICP备16016742号-1   鲁公网安备37010102001404号
0531-86026117